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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之长 补己之短 明星做公益将何去何从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6-08-17  责任编辑: 李艳娜

  以人之长 补己之短

  回到我国的公益场。面对尚不规范的明星慈善行业,我们不惮为其把把脉,希望“以人之长,补己之短”,甚至开出几服发汗去疴的“猛药”来。

  首先,慈善观念要实现“现代化”。不少坐拥巨资的明星对慈善的理解,还停留在“散尽千金”“扶危济贫”的阶段。然而在高度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想法难免有些过时。

  现代慈善事业,归根结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换句话说,管理者须用经营企业的方式来经营基金会,这也是保证社会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的必然趋势。因此,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以及咨询机构的出现,既是慈善活动重回正轨的需要,也是将诚惶诚恐的明星们从“行善不力”的泥潭里解脱出来的不二法门。

  其次,现代化的公益和慈善观念,要求这些热衷公益的明星们将“炒作”的惯性替换为“宣传”的合法性,而且宣传的目标自然是慈善组织或公益活动本身,而非明星个人。有人也许会说,借公益活动扩大自身影响力,这样“双赢”的结果何乐而不为?“双赢”自然不错,但我们可曾常常见到在商标附近签字盖戳的老总?“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这是宗旨性的问题。明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公益事业站台,着眼于反馈社会,这才是业界的健康生态。

  再者,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没有监管的市场必然会陷入混乱与无序,缺乏监督的公益事业也难免遭遇此前的“怪现状”。

  2015年两会期间,慈善事业法开始被提上了日程——在依法治国的时代浪潮之下,公益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正是首要保障,亦是民心所向。此外,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民间评估的多管齐下也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四方监督、八面来风,更有利于驱散“阴影”,形成“健康透明”的公益之心。

  此外,作为“生民之耳目”“社会之喉舌”的媒体,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也应努力做到宽容与鼓励。毕竟,公益不代表义务,慈善也绝非强制,对这些有心回馈社会的名人群体进行道德绑架,不仅无助于慈善事业往前发展,反而会让旁观者心寒。允许人性的小瑕疵,用更加开阔的眼光来审视其整体社会效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理性监督——唯有如此,明星公益之路才能一扫阴霾,走上“阳光普照”的通衢大道。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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