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佬钟爱公益信托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4-05-07 责任编辑: 李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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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模式的中国玩法 2013年8月29日,老牛基金会创始人、名誉会长牛根生,在他《一个家族基金会的公益创新之路》的主题演讲中说:“关于做公益慈善事业里信托的路子挺好,别嫌比尔·盖茨基金没钱,钱都在信托,需要多少钱就从信托里拿,这非常有意义。” 其实,在全球股捐历史记录里有这样的顺序:2005年的牛根生、2006年的巴菲特、2008年的比尔·盖茨。牛根生因此获得“全球捐股第一人”的殊荣。 捐出股权做慈善,怎么做?牛根生决定到海外取经。他和现任老牛基金会秘书长雷永胜一起,在美国考察了洛克菲勒基金会、斯坦福基金会、耶鲁基金会、克林顿基金会等近二十家个人和家族基金会。作为企业家,他曾考虑的是做百年企业,而在成立老牛基金会之后,他考虑如何做千年基金会。这其中关键,就是公益资产如何持续增值。 股票有两种收益,一个是卖的收益,再一个就是红利。牛根生回忆道:“基金会有钱才能成立,不捐钱就成立不了基金会,捐了以后基金会的股权又不能买卖,那钱从哪儿来?最早2005年开始用红利,当时都是0.18元的红利,12.88%的红利做慈善,但第二年发现红利的钱不够,又出了一个办法,把股票质押在银行里,本来股票价值升溢给你50%,所以用这个钱在基金会理财,用理财收益来做慈善事业。2008年又卖了一部分股票,把剩下的股票做了信托,信托和基金在支持着整个公益。” 老牛基金会秘书长雷永胜介绍,目前在老牛基金会控制、管理和受益的40亿元的慈善资产,年收益在10%至20%。基金会的主要收入就来自资产管理公司打理获得的投资收益。比如,每年如果获得4亿元的总收入,基金会计划每年支出2亿元,这样还可以剩余2亿元,如此下去,可以实现基金会的持续发展。 “之后一直在学习如何在机制上保证我这个意愿能够长治久安地得以实现,尽量少受到不可预见的不确定因素干扰。”牛根生说,“国内的相关法规还在成型阶段,所以我很大程度上是考察学习了欧美国家近百年来已发展得相当成熟的慈善资产管理和机构运营,然后在国内外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完成了慈善财产的信托化。” 在美国众多家族基金会和个人基金会中,最吸引牛根生的则是已有一百多年的洛克菲勒基金会,同样吸引他的还有其传承百年的家族慈善,所以做起公益,牛根生和全家人一起行动。 洛克菲勒慈善咨询机构主席及首席执行官梅丽莎·波曼(Melissa Berman)介绍,洛克菲勒整个家族有200多个成员,现在很难追寻他们在做什么,但又似乎在所有领域都能看到洛克菲勒家族慈善的足迹。 “公益信托可以让一个捐赠者或者家族来建立一个常态的机制,但这种常态的机制会有优点也会有缺点。根据美国法律,公益信托一旦成立,其用途更改将非常麻烦,因此很多人通过成立基金会而不是公益信托来行使公益使命。”梅丽莎表示,同时洛克菲勒家族还设立了一个独立的理事会,理事会的成员不是来自洛克菲勒家族,因为这样的做法可以保证基金会也可以获得广泛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信托时代还有多远 曾多年担任招商银行行长的马蔚华,当选上壹基金新一届理事长,大家也自然期许他给公益行业能带来的更多元化、更专业的视角。两会上,他选择以公益信托作为切入口为公益发声,并直言不讳地分析目前公益信托在中国落地的环境,究竟与国外存在多大差距。 2004年国务院第400号令颁布实施《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起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律框架。 随着我国社会与个人财富快速增长,企业与个人公益意识觉醒和慈善行为的提升,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我国共有基金会3192家,其中非公募基金会1835家,公募基金会1357家。据业内不完全统计,我国各类公募和企业(个人)组织的慈善资金规模可能超过6000亿元。可以说,中国具备公益信托生长的财富土壤。 然而,我国公益慈善基金管理的治理结构仍处于落后状态。马蔚华表示,一是角色缺失、管理定位不明,一些政府性基金组织既是基金受托人,又充当基金管理人和监管人的职能,大量社会性、专业性机构难以介入公益慈善体系中,无法发挥专业化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能。反观当前庞大的受托管理的金融资产,采用市场化的托管人与管理人管理机制,由各家托管银行承担对受托管理金融资产的安全保管和市场化监督职责,由各种类型的资产管理机构为受托管理的金融资产提供专业化投资管理服务,各专业机构共同合作,有效保证了运行效率。金融领域积累起来的第三方托管和专业化资金管理经验,完全可以运用到公益慈善基金市场化监督和专业化管理中去。 二是监督失衡、社会公信力不足。基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难以全面行使对公益慈善基金管理的日常监督,捐赠人查询建议权的约束力、有效性和及时性也得不到保障,加之政府监管缺失、慈善组织自律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平台不足,导致我国公益慈善失信事件频出,整体公信力不高。 三是运作效率低、难以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公益慈善基金管理因缺乏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和经验,管理效率较低,慈善基金投资受到诸多限制,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他建议民政部门在组织修订我国公益慈善法律法规时,将信托机制尤其是独立第三方托管和专业化投资管理等机制引入公益慈善基金,充分发挥托管人及管理人的专业性,体现信托财产独立性和“三权”分离的特征。 “在商业运作里,只有第三方托管能够让股东放心。比如把钱放在银行进行托管,公众才会比较放心。信托制度在国际社会上,是很多公益慈善组织管理的基础核心,它使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分离。资金的所有权是所有捐款的人,使用权是最后被捐赠的人,但是管理是基金团队专业化的管理。通过信托关系,确定捐赠人、受托人、托管人、管理人,把每个不同的角色,通过信托制度确定下来。这样,一方面产权关系更加明确;另一方面,运作更加透明;第三,理财(保值增值)更加专业化。”马蔚华曾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