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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生精力投入到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中去——记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20-04-29  责任编辑:信子维

他是著名法学教授,30多年来,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道路上辛勤耕耘,桃李满天下;他是全国政协委员,7年多来,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110余件提案,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贡献;他是资深司法工作者,近14年来,在检察院与法院两大系统中,恪尽职守,勤勉创新,成为陕西司法战线上的杰出一员。

他就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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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巩富文的办公室,仿佛进入了一个小型“图书馆”,到处放满了书籍,浩瀚且不失条理,让人不由心怀惊叹。

“法律是严谨的,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对法律的敬畏,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断地学习,这样才能在环境的不断变化中从容应对,才能在面对各种疑难复杂案件时做到不偏不倚,心中有数。”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

熟知巩富文的人,对他都有这样的描述:亲近而威严,虽然已在司法系统工作近14年,但仍然学者气质十足,从未被官场不良气息浸染;善良而守责,他会对每一位求教者像老师一样循循善诱,却不会为求情者、徇私者让之一毫;从容而尽职,对于每一次的角色转型,他都能做到心态平和,步履从容,严于律己,一丝不苟。

这些称赞,也正是他人格与品质的体现。

创新金融审判方式,打造陕西“六动”模式

2017年初秋,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近11年的巩富文被调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刚到任那会,他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熟悉情况,有深厚业务基础的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进入了工作状态。

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又不乏司法实践经历的他,近三年来,指导审理了一系列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

他先后主持制定了全国第一个《金融商事纠纷证据规范指引》,指导发布了西部地区第一份《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在全国率先创立了以司法推动、创新驱动、防控联动、化解互动、服务带动、督导促动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审判“六动”工作模式。这“六动”模式先后入选2018年陕西法院十大新闻、2019年陕西政法工作十大新闻。陕西省委将省高院金融审判改革创新工作列入首场“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上作了大会经验交流,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三次印发简报推广,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两次重点介绍,《人民日报》等200多家新闻媒体作了报道。

他指导审理了长安国际信托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信托合同纠纷案、中人财保公司与亨威商贸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前者首次打破我国传统信托行业刚性兑付规则,裁判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采纳,后者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商事裁判文书。成功调解了西部证券公司与乐视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碧玺房地产公司和榆林商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前者入选2018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而这些仅仅是他金融审判工作中的冰山一角。通过这一个个具体案件的成功办理,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他对司法实务的严谨和思考,更看到了在实现公正司法的过程中还有着太多需要努力去改善和解决的问题。

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充实民事裁判规则

巩富文是一位勇担当敢作为的人,通过他的不懈努力,让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中多了许多陕西的经验,填补了一些领域的司法空白。

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由他指导审理的全国首例英烈名誉保护案——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得到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获评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全国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全国法院优秀案例一等奖、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报道。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公正处理涉军停偿案件,多次在全国推进会上介绍了陕西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由他主持报送的宋文军诉西安大华餐饮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山东海登先锋种业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公司和山西大丰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等三个民事精品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指导性案例,作为全国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裁判依据。指导审理了闻天科技实业集团状告业主确认房屋内部认购合同无效纠纷案、白水杜康诉洛阳杜康商业诋毁纠纷案、西凤酒与金凤酒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十多件轰动全国的重大民事案件,先后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相关裁判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

由他主持论证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西安设立了西北地区第一家知识产权法庭,入选2018年陕西法院十大新闻,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填补了我国西北地区知识产权审判史上的空白。着力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入选2019年陕西法院十大亮点工作。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产生示范带动效应

巩富文曾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近11年,在这期间,他注重对检察实践及其规律进行总结、提炼,将其上升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切实发挥指导全省检察工作的长效作用,并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创建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论证制度。

由他组织开展的陕西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案析理”活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前者被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获评“2007年陕西十大法治新闻”“陕西‘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后者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会”工作报告。

他探索总结的20多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创新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三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大会经验交流,得到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陕西省委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2016年25件有代表性的改革典型案例之一收入《陕西省改革案例选编》,并确定为2017年强力推进的34项重点改革事项之一,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作了报道。

他主持制定了《陕西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陕西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办法》等10多个指导性文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示范向全国转发。指导办理了全国首例大气污染类环境公益诉讼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环保分局不全面履行职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为指导性案例,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重要依据。亲自领导办理的20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先后入选全国优秀案件、全国九大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全国优秀法律文书。主持编写的陕西省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范本选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践与探索》一书。

如今看来,这些案例,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它们在更大程度上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进程,于巩富文而言,这些成绩则是对他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最大肯定。

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扛起肩上政治责任

2013年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后,巩富文更忙了,一有时间他就四处奔波深入一线调研,听民意,找难题,能解决的问题就给基层出主意、拓思路,督促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则想思路、找办法,形成提案或建议在全国“两会”上提交。

担任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这7年多时间,他的行程比以往翻了两三倍,有时候实在顾不上休息,就只好临时靠在办公桌边或在调研途中的车上稍微打个盹,又继续投入新的工作。

工作强度越高,遇到的问题就越多,他的思考也就越深入,提交全国“两会”的提案和建议质量就越高。

他先后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区块链创新发展”“加快反腐败立法”“制定公益诉讼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传统文化要从中小学抓起”“监察权与司法权应全面衔接”等涉及经济金融、监察法治、生态文明、文化教育、科技创新、医疗卫生改革方面的提案110多件,其中,15件被中央有关指导意见采纳,25件被全国人大有关法律采纳,15件被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行政法规采纳。多次荣获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农工民主党全国社会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

2015年3月,他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抓好‘关键少数’,推动法治进程”大会发言,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先后十余次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视频协商会、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作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实现公正司法亟需解决四个问题”“严格入额标准,确保法官队伍精英化”“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事统一管理应注意三个问题”等重点发言,所提意见和建议被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指导意见采纳,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报道。

主持重大课题研究,促进司法实践创新

三十多年来,巩富文一直在法治战线上笔耕不辍,多项科研成果填补了我国法学研究领域的空白,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他先后主持完成了“中国廉政建设”“当代反腐建廉新战略研究”“司法公正理论研究”“检察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陕甘宁边区的人民检察制度”“环境资源的权利界定与可持续发展”等4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重大课题的研究。公开出版了《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研究》《中国侦查监督制度研究》两部个人专著,均为该研究领域的开创性成果。主编、合著《陕西金融商事审判》《检察实践创新与思考》《陕甘宁边区的人民检察制度》《有序民主论——当代反腐建廉新战略构想》等专著10余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法学》等权威报刊发表专业文章400余篇,并先后获得第三届全国统战部门优秀文章奖、农工民主党中央优秀调研报告、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五届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二等奖等40余项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这就是巩富文,既是专家学者,又是司法官员,他将所学发挥到了极致,又将所学充分加以应用,在司法实践中开辟出了新的更高的境界。他说,无论何时,也无论身处何处,他都愿用毕生所学,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尽绵薄之力;他都愿用毕生精力,投入到法治中国建设中去并为此戮力前行。

巩富文,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教授,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曾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先后获得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组部首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农工民主党全国优秀党员、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当地供稿 张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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