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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党支部书记尼玛顿珠——带群众脱贫是“头等大事”(最美奋斗者)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9-12-02  责任编辑:信子维

  “作为书记,带领牧区群众一起致富是我的责任!”尼玛顿珠(上图左一,新华社发)是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党支部书记,1965年,他出生在抢古村一户普通牧民家里,从小放牧的他,对村里的情况了如指掌。“村里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自然条件恶劣;群众受教育程度低、劳动技能差,日复一日靠放牧维持生计。”

  尼玛顿珠自从当上了抢古村党支部书记,就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当作“头等大事”。2012年,村里利用集体资金开设了一家茶馆;2013年,投资50万元开商店,第一年便实现了20万元收入;随后,村里又办起了修车厂……抢古村从过去单一传统牧业发展到多种小产业并存,村民人均收入也有了一定提高。

  2015年,抢古村被列入全县牧区改革试点村。尼玛顿珠带领村两委班子整合零散的专合组织成立了“抢古村牧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现了由过去的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村里71户256人主动申请加入合作社。2016年,抢古村实现纯收入近130万元,他们将其中的105万元用于牧民分红,分红依据是牧民的参股比例和全年总工分。

  在尼玛顿珠带领下,合作社确立了“劳动力统一安排、草场统一管理、畜产品统一购销、经营收入统一分配、无劳动力和孤寡老人统一供养、在校生统一记分”的“六个统一”运作模式。村里整合资金,用于扶持农牧、水利、扶贫等涉农项目,很多村民还从单纯的牧业生产中解脱出来,就近就便从事修路、建围墙、搭建温室等方面的施工……

  2017年,抢古村成为改则县第一个脱贫摘帽的村子,全村人均纯收入在不含政策性补助的情况下达到14701元。尼玛顿珠带领村两委将总收入82%分红给群众、4%用于扶持无劳力和孤残老人、6%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基本报酬,其余8%留作合作社的风险资金和周转资金。2018年,全村各项产业总收入达到339万多元。

  2018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尼玛顿珠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他还获评“西藏牧区改革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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