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残疾儿童可获康复救助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9-04-19 责任编辑:楚丹 |
□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4月17日,紫金山记者从南京市人民政府获悉,《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将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0—6周岁残疾儿童以及7—14周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进行救助。到2020年,南京要实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全覆盖。 意见中的救助对象包括: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持有残疾证或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可放宽到7—14周岁。 救助内容包括: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 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等等。 救助标准也在意见中明确。比如0—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视力0.8万元/人·年;听力、言语2万元/人·年;肢体2.2万元/人·年;孤独症2.2万元/人·年;多重2.8万元/人·年。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持户口簿、残疾人证或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 该意见自2019年5月20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至5月19日期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按本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