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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8-11-28  责任编辑:公益中国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安迪)为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11月2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方案》要求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为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明确,到2020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差距逐步均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加大倾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全省范围内建立起政策协同、资金整合、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一站式”结算平台,切实为全省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方案》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和医疗救助政府补助水平,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与扶贫、卫生、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精准标识,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登记率达到100%。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在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方面,《方案》要求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均衡城乡保障待遇,稳步提高住院保障水平。同时,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建立贫困人口综合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

此外,《方案》要求,要全面执行湖南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及时将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准入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国家对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康复项目的管理要求。引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规范转诊制度,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于按规定转诊的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可连续计算起付线,省域内就医结算执行所在统筹地区同等支付政策。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纳入贫困地区医保支付范围,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方便、放心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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