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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对违规水电站落下依法拆除第一锤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8-06-12  责任编辑: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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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政策与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石城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拆除整改方案》。6月11日,石城县水利局联合县环保局、工信局、赣江源管理局等部门,对赣江源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的桃花水电站,实施依法拆除。

桃花水电站始建于1975年,厂房位于横江镇桃花村的塘下坝上游,挡水坝设于桃花村的千公山,处在赣江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于2009年违规重建,装机容量650kw。

今年4月11日,县环保委关于“绿盾2017”赣江源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中指出,对赣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违规开发的小水电站,加快步伐实施拆除,及时对项目所在保护区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6月9日,在依法关停桃花电站5个月并开展大量的准备工作后,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向桃花水电站业主下发《责令拆除通知书》,要求业主必须立即进行电站拆除,并且组成联合执法组于6月11日在对电站实物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对电站取水口拦污栅进行拆除,并启动拦水坝破坝拆除工作,向违规水电站落下依法拆除第一锤。

据了解,下一步,石城县将依法陆续拆除赣江源自然保护区内的乌石下、石阔两座水电站,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对退出电站进行资产评估,实行合理合规补偿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拆除。谢小诠 何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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