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8-01-11 责任编辑:公益中国 |
昨天,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农林部门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已开始拨付,补助标准为36.25元/亩,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亩,市财政配套补助6.25元/亩。 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是对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者产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是具体负责经营管理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国有单位、镇(街道)和村集体,以及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约定的单位。补偿资金的支出范围是护林员的劳务支出、公益林抚育、补植、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支出,与管护公益林有关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支出,建立公益林管护档案、检查验收等管理性支出,以及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国有林场,其职工参与公益林管护及管理的劳务支出。 此次补偿共涉及宜兴市林场、大贤岭林场、太华镇、张渚镇等单位,补偿面积39.22万亩,补偿总金额1422万元。按相关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在收到补偿基金后,需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村和管护人员等,确保专款专用。(记者赵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