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会责任>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刷新为902万人——哪些因素造成留守儿童人数锐减?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7-03-29  责任编辑:郭天虎

慈善公益报讯(本报记者 权敬)此前据研究报告推算,媒体和公益组织一直引用的数据——我国有6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近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情况显示,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是902万人。中间有超过5000万人次的数量差,数据的大量缩水有没有水分呢?

  中西部省份占九成以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本次摸排的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今年3月底以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占89。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人,占3。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有36万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占4%。

  从范围看,东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87万人,占全国总数的9。65%;中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463万人,占全国总数的51。33%;西部省份352万人,占全国总数的39。02%。从省份来看,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等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都在70万人以上。

  数量缩水但不含“水分”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锐减”5000多万的原因,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说明。  首先,近年来,各地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系列政策和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数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其次,在农村留守儿童定义方面有所区别。此前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这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农村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等有关规定,这既符合法律精神,也更符合中国国情。

  此外,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补充道,儿童留守状况及其基本信息确实是动态变化的。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民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督促指导各地通过定期走访、重点核查等方式,及时监测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动态变化及其基本信息,定期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下一步,民政部将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发建设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为各地采集、录入、更新、上报动态信息提供技术手段和工作平台。

  突出强调家庭监护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在这次摸排过程中,我们发现家庭监护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任由年幼的未成年子女独自生活,较少回家看望或保持亲情沟通,甚至常年不与留守子女联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很难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提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落实委托监护责任。

国家机关 | 驻外机构 | 社会团体 | 新闻网站 | 媒体网站 | 地方政府 | 城市网站 | 地方网盟 | 友情链接 | 黄金链 全部>>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