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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慈善超市"发放救助金37万余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7-03-14  责任编辑: 张雨荷

  在2004年,宿迁成立了全省首家慈善超市,如今已经运行近13个年头。慈善超市从捐赠中收获了百姓的口碑。3月13日,记者从宿迁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仅2016年,宿迁“慈善超市”项目发放救助金37万元,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

  “领了一袋米和一瓶油,就在家门口的慈善超市领的,很近。”前不久,住在幸福街道阅湖社区居民孙女士领到了这些生活必需品。在这个“超市”没有老板、没有收银员,“顾客”可以不用付费,只要出示爱心证就能领取物品。

  据悉,慈善超市通过“爱心卡”领取实物等形式,给予辖区需要救助的家庭定期提供免费的生活必需品,使部分困难群众不出社区就能得到爱心帮扶。从2005年起,我市全面建立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动态补贴联动机制,规定凡本市常住居民,当年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3%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按本地区一个月低保标准发放年度物价上涨补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截至去年,宿迁市共有慈善超市50家,超过70%的乡镇、街道拥有了自己的慈善超市,慈善超市功能覆盖达到100%。去年宿迁在“慈善超市”项目共发放救助金37万元,用于资助全市范围内救助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较好的慈善超市。目前宿迁尝试设立慈善超市制度,按照集款物募集功能、困难群众救助功能、志愿服务功能、便民服务功能四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标准进行统一建设。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患有卫生部门认定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人员实行救助,救助标准均为1人户30元/月,2人及2人以上户60元/月,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体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经济压力。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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