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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法律法规薄弱难助养老服务发展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7-01-10  责任编辑: 张雨荷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相叠加,老龄社会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

  与此相应的是,我国老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部综合性法律外,相关专项法律或行政法规立法滞后;老龄工作的一些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立法没有突破,一些老年人民生保障难题亟待破解

  进入腊月之后,春节一天天临近,居住在北京市通州区的林先生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和老伴趁着过年可以回老家休息一下,见见街坊邻居;忧的是,未来两个月,不能见自己的两个孙子了。

  林先生的儿子是独生子女,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前几年生了一对双胞胎。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退休后,商量轮流到北京照看两个孙辈,以减轻两个年轻人的压力。

  忙碌之余,林先生也在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住在一起的话,儿子和儿媳妇将来要照顾4位老人,显然不现实;自己回老家住,不说儿子回家看自己不方便,就是自己的社区也无法满足养老需要。

  有这样担忧的老人并不在少数。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近日发布的2016年《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显示,在一项针对5省市的抽样调查中,地级市养老设施覆盖率最低,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在所有被调查的地级市社区中,尚无老年餐桌服务。

  2016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业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公布,其中提出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独生子女四分之三“常回家看看”

  林先生的家在河南一个地级市,工作一辈子之后迎来自己的退休生活:旅游、看书、遛弯儿。

  但这种惬意的生活在2012年下半年被打破,他的儿子生了一对双胞胎,姥爷姥姥照顾不过来,他们两口子也赶到北京帮忙,8口人挤在一套近百平方米的房子里。

  白天,小夫妻俩去上班,4位老人忙前忙后,一刻不得闲照顾两个孙辈;晚上,小夫妻俩回到家,吃完饭再替4位老人。

  虽然忙碌无比,但老人们还是很高兴,因为在有孙辈之前,小夫妻俩一年难得回几趟家看他们,现在可是天天见,幸福溢于言表。

  这种天天见面的幸福可不是每个老人都能享受到。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亲子分居独生子女家庭中,只有不到30%的孩子能够天天“回家看看”。

  值得乐观的是,四分之三的独生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调查数据显示,有77.64%的老人每月至少能够见到孩子一次。

  这是由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实施的“2015年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状况调查”,是为了观察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从社区、家庭得到的养老服务以及入住养老院意愿。

  此次调查采用的是分层随机抽样方式,在重庆市、湖北省、山东省、甘肃省和黑龙江省5个省(市)展开,最终得到3093个有效样本。本文数据以调查得到的有效样本中60岁及以上被访老年人数据为基础,获得1565个样本。本次调查的老年人中,平均年龄为62.95岁。

  调查数据显示,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独生子女每天帮助父母做家务的比例约为18.68%,相对应,几乎每天帮子女做家务的父母比例超过40%。

  调查报告的撰写者、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伍海霞认为,这说明,“日常为子女付出”在独生子女的父母群体中仍较为普遍,子女给予父母的养老家务支持水平较低。

  伍海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包括未婚独生子女在内,与老年父母同住的比例仅为40.7%,亲子普遍分居也降低了独生子女为父母提供日常家务等实际支持的可能。

  伍海霞表示,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大,家务、日常照料等家庭养老支持的缺乏势必会影响独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生活。

  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是主流意愿

  林先生退休之前,是当地一家事业单位的干部,养老金在当地算高的。林先生的夫人退休前是当地一家企业的领导,养老金也不算少。

  林先生原本打算,退休后就住在家里,邻居都是熟人,互相也有个照应,实在不行,就请个保姆照顾老两口。

  “我也想跟着儿子住,但儿媳妇也是独生子女,亲家肯定也想跟着女儿,我们都能理解。”林先生告诉记者,“万万没想到的是,儿子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下子打乱了我们的退休生活。”

  林先生也知道,儿子回老家生活的可能性基本为零,但大家都生活在北京,同小区的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5万多元,在儿子家附近买房子生活的可能性也基本没有。

  在林先生看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等两个孙子长大后,他们回到老家,老两口的养老金足够生活,还能请保姆照顾。

  调查数据也显示,在生活能够自理时,超过四分之三的老人更愿意独住,不到20%的父母希望与子女共同生活。“可见,生活能自理时,独自生活是绝大多数独生子女的父母期望的居住方式”。

  在生活不能自理时,愿意入住养老院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老人比例增加,分别为38.66%和34.50%;独住但雇人照料的老人比例为9.33%。

  伍海霞认为,根据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有相当比例的人打算不再依靠子女养老。“基于子女少的现实,部分独生子女的父母更趋于通过社会养老服务的方式安度晚年”。

  伍海霞根据数据分析,结合老人的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看,受教育程度高、经济状况好的老人,越有可能入住养老院或独住雇人照料;受教育程度低、经济状况差的老人更有可能依赖子女养老。

  此次调查还发现,夫妻都为独生子女的家庭,与父母住在同一社区、同一街道、同一区、同一市等距离父母家较近者约占64.15%。总体上,已婚独生子女与父母同住或住地离父母家较近已经成为独生子女家庭亲子居住安排的主要特征。

  伍海霞认为,亲子共同生活固然能较好地满足老人在日常照料与情感慰籍上的需要,但子女工作、就业的需要,观念与生活方式的差异又不可避免地使部分独生子女婚后不与父母共同生活。

  “鉴于此,除亲子同住、老人入住养老院外,子女住在父母家附近、父母居家养老、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方式,不失为城市老年人养老的理想方式。”伍海霞认为。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关于居家养老,已经在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得以明确,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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