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王子清:为中华慈善事业正本清源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6-07-06 责任编辑: 李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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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年前,中国儒家一代亚圣孟子提出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宏图大愿。自此以往,这穷达之间的思考和转换,贯穿了整个中华文明史。 岁月的风烟依旧浩渺,而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中期。当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带来文化的缺失;当人们日益功利的内心,不复旧日的安宁;当教育沉溺于应试,当医疗狂欢于暴利,当民众习惯于自私,当慈善汲汲于名利……当社会洪流浩浩荡荡而泥沙俱下,总有一些人能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 中国王子清,中华民族优秀的草根创业家,当代中国真正的民间慈善家,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王子清山货网创始人。他,一直在用他的实际行动,为我们这片曾经灾难深重、如今又扑朔迷离的土地诠释着慈善的真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作出了人间的榜样。 苦难深重的中国慈善事业 王子清认为,从古至今,中国的慈善事业具有四种形式——宗族慈善、宗教慈善、政府慈善、社会慈善。这四种形式,在当代之中国具有各自的鲜明特点。 中国的宗族慈善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分散在各个家族中的祭田、族田、贡士庄等已经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族慈善到了宋朝有显著的发展。宋代的许多大家族发展出了多种宗族慈善的形式,如义庄、义田、义塾等。通过此类义举,在“睦族敬宗”的旗号下,对族内成员在生养、学业、贫病和婚丧嫁娶等方面遭遇困难时加以救济。“这类家族慈善的思想使过去的政府行为变成了后来民间的自我建设,达到了“补王政之穷”的目的。宗族慈善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宗族慈善的主要目的并非纯粹的济贫,而是为了维持家族的生命与声望;其二,家族慈善制度涉及的受益人有限。因此,宗族慈善的主要意义仍在宗族制度发展方面,而不是在广义的社会福利方面。 中国的宗教慈善开启于西汉之后,于佛教大举进入中国时期达到鼎盛。宗教人士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公益慈善事业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么起源于宗教,要么深受宗教的影响。宗教的信仰理念和相关的社会训导及其服务实践奠定了现代公益慈善事业的基础。问题在于,宗教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的社会效益,属于精神层面的内容,而物质层面更多依赖众生供养。而对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来说,当前乃至一个阶段内的慈善工作,更多还是处于物质层面,是以帮助贫苦人群吃饱穿暖、治病疗伤、居有其屋等为主要目标,所以宗教慈善只能作为中国慈善界的一种辅助而存在,并力求发挥更多的社会价值。 中国的政府慈善经过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及至近代角色日益转变,除了对于大的自然灾害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等的政府救济行为之外,由于当今社会建设时期简政放权的大方向,日益向国家协会、社会团体转型。比较著名的组织有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但是,近年来由于“郭美美”等事件的持续发酵,加之对社会各界捐赠善款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不够,引发了社会的大量质疑,从而也损害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整体形象。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这些案例属于个案,但是形象受损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中国的民间慈善,从晚清发展至今,日益成为社会慈善的主流。不管是从参与人数、善举类型、捐赠资金还是影响到的覆盖面,民间慈善与其他慈善形式相比,都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王子清认为,不论是民间慈善组织的逐步形成,还是个人慈善事业的日益高涨,都为中国的慈善事业注入了新鲜血液,产生了积极推动力量,未来也必将产生更加重大的历史和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