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各项工作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6-03-03 责任编辑: 李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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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尤为重要位置,自觉把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牵住抓牢,作为‘分内事’盯紧抓实,作为‘责任田’精耕细作,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入,表态多行动少、认识多办法少等问题.”这是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在3月1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对该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据了解,2015年,甘肃省检察机关以唤醒党章党员党纪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违规、树立法纪制度刚性权威等为重点,聚焦“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新常态”,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学习 形成纪严于法共识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开始,该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内容有了新变化,开讲的第一课全部是党规党纪专题教育课,全年25期培训班一期不落,大约有1800余人(次)接受了教育。这一改变,得益于省检察院党组以落实该省省委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发展。该省检察院纪检组坚持用党纪的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用保护的心态防范,先后对省院省管干部,市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进行工作谈话34人(次),对省院32个部门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各级院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及检察干警进行廉政谈话260余人(次),并先后4次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中纪委、高检院、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将警示信号传达到基层,做到警钟长鸣。 深化监督 靠实主体责任落实 为了强化压力传导,靠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好“一岗双责”,该省检察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规履职办案,明确发出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号。该省检察院先后4次组织21个督察组,对全部市级院和62个基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13个,在现场反馈、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的基础上,发出督察整改函26份,内部通报4次。通过督促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与此同时,廉政约谈已成常态,省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对省院党组成员、厅级干部,机关党支部书记,17个市州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部开展了廉政约谈。省院党组先后成立3个巡视组,用4个月时间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巡视,巡视触角延伸到了所辖全部基层院的“人、财、物、案、事”等各方面。 细化制度 “零容忍”严查违纪违规 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该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违纪违规办案监督问责工作的意见》,推行了《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办法(试行)》,在省院机关带头推行了严肃纪律作风的22条规定,并探索建立了廉政约谈工作机制,逐步规范了约谈类型、约谈事项、约谈程序、工作要求、纪律责任等,进一步拓展细化了检察机关纪律作风规定禁令,强化了对干警8小时内外的纪律作风约束。 全省检察机关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规问题,全省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处分5件5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对1名试用期内不称职的拟提任处级干部进行了否决任用。同时对4起违纪违规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的公开通报,对负有监督责任的相关市级院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有效维护了党纪检纪的刚性和权威。 “反腐败没有特殊部门,也没有特殊人员;检察院不是‘保险箱’,检察官身份也不是‘护身符’”,路志强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仅严格执法司法,更要带头执纪守纪,当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力军。” 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