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女联合会透露:去年接到近千次家暴求助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6-03-02 责任编辑:李艳娜 |
昨日,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贵州省妇联等组织了相应的活动。据数据显示,去年,省妇联共接到家庭暴力投诉727次。 据了解,2011年,我省各级妇联共接待婚姻家庭类来信、来访、来电4048件(次),其中家庭暴力投诉1284件(次),占婚姻家庭类投诉31.7%;2012年,家庭暴力投诉861件(次),占33.2%;2013年家庭暴力案件529件(次),占43.2%;2014年家庭暴力投诉762件(次),占35%;2015年家庭暴力投诉727件(次),占32.1%。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女性比例远远高于男性。 贵阳市妇联的法律顾问龙海燕介绍,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成为主要受害人。虽然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都写入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29个省区市也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但这些散见于法律中的反家暴规定都存在明显的缺憾,一是缺乏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明确界定,二是缺乏符合有针对性干预家庭暴力的制度设计,难以有效预防和制止暴力,保护受害人,三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 龙海燕说,尽管2005年,贵州省人大常委员会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在当时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出台反家暴法规性文件的省区,但地方性法规作用十分有限,很多时候只有在后果严重时,公权力才可以依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介入。 龙海燕建议,当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及时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书面告诫书,如果伤害程度较深,应书面申请对加害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及时就医后,应向医疗机构索要诊疗纪录作为证据收集;对于棍棒、椅子等施暴工具可以进行拍照等证据收集;及时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相关单位求助;如果因家庭暴力而离婚,要提请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妇女可以通过12338维权公益热线反映家暴问题。 贵阳市妇联权益部张部长表示,下一步,《反家暴法》将成为今年权益部的工作重点,“接近三八妇女节,我们将对反家暴法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来源:贵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