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关注民生
广州:外来工医疗救助每年最高5万元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6-02-14  责任编辑: 李艳娜

  广州日前举行全市困难群众代表迎春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已经完成修订的《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下称《办法》)即将实施。

  《办法》实施后,全市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14万困难群众,每年度最高救助标准将由目前的33万元提高到35万元;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将纳入保障范围,最高可享5万元/年的医疗救助。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介绍,即将实施的医疗救助新政扩大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将优抚对象、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将在广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务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将全部残疾人纳入资助参保范围等。

  李志雄表示,医疗救助新政同时也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标准,将最高医疗救助限额从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3万元增加到35万元。这其中包括困难群众住院最高限额是15万元、集体购买的商业保险最高限额15万元、慈善医疗救助3万元以及临时医疗救助2万元,加起来总共是35万元。“可以说,经过这几重的报销下来,罹患重病的困难群众需要花费的医疗费用将进一步降低。”

  此外,新政也将现行政策规定的因病致贫居民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总收入的60%降低到40%,并提高了申请人家庭资产限额。

  广州市民政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广州市还将进一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包括:计划将低保标准提高到720元以上;加强前置救助,开展先天性疾病胎儿预防干预,探索对常见病筛查、救助治疗,实现从传统的重病救助到提前介入预防治疗的转变;探索实施支出型贫困救助,科学制定救助指数,有针对性地建立帮扶机制。

  同时,建立全市统筹的教育资助制度,全面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益;建立困境儿童救助制度,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困境儿童和贫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等。

    来源:南方农村报

国家机关 | 驻外机构 | 社会团体 | 新闻网站 | 媒体网站 | 地方政府 | 城市网站 | 地方网盟 | 友情链接 | 黄金链 全部>>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