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6-01-27 责任编辑:楚丹 |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12月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办公地点位于朝阳市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处于凌源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段。十分方便当事人来所办事。我所现有专职律师8名,实习律师2名,辅助人员1名,每人都配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复印机等全部办公设备。人均办公面积30㎡,环境优雅,条件优越,律师工作舒心。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很多荣誉,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并为法院输送审判人员四名。被当地法院誉为“法官培训基地”。于洪主任连续三届被评为朝阳市十佳律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个人,朝阳市政法委评为十大杰出司法工作者,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律师专家库专家,朝阳律师协会副会长兼民商法律委员会主任,市第四、五届政协委员,第六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