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社会救助标准明年再提高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5-11-24 责任编辑: 李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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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泉州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泉州市各县市区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40%,而城市“三无”人员(指:城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泉州市各县市区的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的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含)以上,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30元的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92元(含)以上。 据介绍,按照“属城市‘三无’标准人员的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的补助标准,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三无”人员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2元(含)以上;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城市“三无”人员补助标准调整为640元(含)以上。 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60%”的保障标准,晋江市继续实行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标准,而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4元(含)以上,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295元(含)以上。 据悉,目前泉州执行的是今年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如果省政府有公布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2016年施行的城市低保标准低于当地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6%、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60%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6%、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标准的60%”的保障标准及时调整提高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最高提至860元 据介绍,由于2015年泉州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数据尚未公布,暂时根据测算的2015年各县市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情况调整提高各县市区2016年的五保供养标准。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的供养标准,2016年洛江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26元(含)以上,泉港区调整为730元(含)以上,晋江市调整为860元(含)以上,南安市调整为773(含)以上,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调整为741元(含)以上,安溪县调整为649元(含)以上,永春县调整为585元(含)以上,德化县调整为528元(含)以上。 据悉,待2015年泉州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数据公布后,2016年实际施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低于当地201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的供养标准及时调整提高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发到手的救助金 为何并非报道的低保标准 许多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在领到救助金时表示不解,为什么发到手的救助金并非媒体上报道的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对此,泉州市民政局相关解释,城乡低保标准实施补差,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最终领到的救助金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家庭人均月收入,而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金额。 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