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需求为导向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5-11-10 责任编辑: 李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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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市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省、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为目标,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新路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发展以居家托养为主、社区照料为辅、机构托养为托底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创新发展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机制 2010年6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年9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列为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到2015年,通过拓展机构托养服务、社区综合服务和居家助残服务,基本实现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得到有效照料和托养服务的目标。残疾人托养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大局中统筹考虑。目前,县级公办“苏馨家园”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市“苏馨家园”即将完成内部装修、庭院绿化,全市残疾人集中托养床位达600张。 随着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将逐步实现居家护养需求有服务、费用有补贴;日间照料服务进社区、日托有场所;机构托养政府加社会,托底有保障。具体来说:一是对居家托养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重残人按月给予护理费补贴,大力鼓励和发展一批专业机构为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提供助残服务,以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负担,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残疾人“苏馨家园”、职业康复劳动和社区服务工作,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三是建立以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和养老机构相结合的机构托养服务体系作为托底保障,解决重度残疾人托养“没地方去”和“住不起”的问题。 政策保障 积极推进残疾人“托养一体化”建设 今年是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市残联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市、县(区)托养机构建设、托养服务体系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和全市“8818”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并制定实施了《连云港市2015年“托养一体化”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托养一体化”的建设任务、建设标准、服务规范以及政策保障措施。通过5家社区(村)“托养一体化”试点,探索建立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主体,托养、康复(含辅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培训、就业、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新模式。为此,按照《试点方案》要求,通过为基层组织配置康复设施、文体设施,为残疾人进行辅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组建助残服务队伍以及培育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基本构建起相对完善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体系。同时,积极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着力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助残、日间照料、康复指导等服务,使残疾人不用远离家门就可以享受到具有专业化水平的服务,也能进一步融入社区、参与社会生活。市、县两级通过整合资源、分步实施,大力推进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首先是整合、利用养老机构资源,尽快解决残疾人托养“没地方去”的问题。其次,大力发展专业化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主要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同时也考虑规划建设一批示范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为最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托底的托养服务。 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模式 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市初步构建了残疾人托养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体系。随着“8818”工程的推进,形成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寄宿托养“三管齐下”,工(农)疗、康疗、娱疗“三位一体”,家庭、社会、政府“三轮齐转”的残疾人“托养一体化”新模式。 我市各县(区)利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服务资源创办残疾人托养机构达70家,其中有残疾人“社区+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模式,为无固定工作、无就业能力、无人看护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有“医疗+托养”模式,依托专业医疗康复机构,为精神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提高了托养专业性和安全性;有“教育+托养”模式,依托教育康复机构,建立健全0-6岁智力残疾人“康教”结合到16岁以上的“托教”服务的综合体系;有“就业支持+庇护性劳动”集中托养模式,依托企业、爱心人士和社会各界,举办简单的劳动项目,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新平台。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和《连云港市公益创投活动实施细则》,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助推实施助残服务项目。其中,为残疾人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托养服务、居家护理等11项助残服务项目列入公益创投项目,对通过评审获选的项目,按每个项目2-5万元给予资金资助。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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