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0个惠老项目陪老人幸福过节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5-10-16 责任编辑:李艳娜 |
今年10月21日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是法定的“老年节”。在这个属于全体老年人的重要节日里,厦门市老龄办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牵头动员倡议我市社会各界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区、各涉老部门及相关单位纷纷积极响应,推出文艺演出、免费体检、保健讲座等200多项惠老项目,陪我市老年人欢度老年节,营造起全市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氛围。 多项福利惠老助老 今年老年节,市老龄办与市财政局将向我市户籍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老年节过节费,每人500元;我市六区亦按照各自标准向辖区老年人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表达对老年人的关心问候。就在今年10月1日,由市老龄办牵头订制的“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正式生效,该保险2015年保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支付,全市29万名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受益。 在这个“敬老月”,我市许多单位都推出实实在在的惠老项目,以实际行动弘扬敬老助老精神。市中级法院将全年为老年人优先立案,提供轮椅、老花镜、免费语言翻译、免费打印材料等服务;市老年基金会将继续提供资金,支持我市部分基层老年活动点购置文体活动设施;全市各公证处将于本月为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于11月-12月为我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走访慰问送上关爱 “敬老月”期间,市老龄办将走访慰问我市高龄、困难、重病、重灾老年人代表,老专家代表,老年志愿者代表,养老机构住院老人等老年人群,向他们送上节日祝福,祝愿老人身体健康,陪老人拉家常,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难题。 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纷纷开展慰问活动,各单位人员亲自来到老年人身边,向他们道一声节日快乐。许多单位创新了慰问形式,在慰问中为老年人送欢乐、送帮助。市台湾艺术研究院将在慰问东渡老年公寓时,组织文艺志愿者献上文艺演出;鼓浪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入户慰问辖区特困、孤寡老人,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市老年基金会将走访慰问我市部分困难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助金和护理用品。 举办活动与老同乐 打造“老有所乐”晚年生活,整个十月,我市各单位准备了一系列与老同乐的文体活动,丰富我市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爱读书的老人,可到市图书馆参加读书人俱乐部之夕阳读书篇;爱看电影的老人,市老年活动中心在十月的每周三下午为他们准备了精彩影片免费放映;爱运动的老人,可参加市老体协举办的万名老年人登山周活动。 由市老龄办举办的老年文化艺术节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老年优秀艺术作品展、第九届厦门市老年文艺调演……众多活动引导老年人展示才艺,搭建老年人文化交流平台,推动我市基层老年文化发展。 市南乐团、金莲陞高甲剧团、歌仔戏研习中心、市歌舞剧院等在10月举办多场“敬老爱老”演出,足迹遍布翔安新店、集美灌口、曾厝垵、中山公园等处,为老年人献上他们喜爱的传统民俗表演。 开展敬老志愿服务 发挥各自工作特色和优势,许多单位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其中,厦洋律师事务所将在活动期间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将开展20多场“养老服务公益宣传进社区”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量血压、理发、健康讲座、修家电等公益活动。市图书馆将举办中老年微信使用培训班,帮助老年人融入现代生活。 针对老年人最为关注的健康养生问题,市疾控中心、市图书馆等单位纷纷举办公益保健讲座,讲解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常见病。市老年活动中心将联合市科宏眼科医院、市老年志愿者协会免费为老年人进行眼科检查,仙岳医院将举办老年睡眠障碍讲座及义诊活动,市老年学会将组织老医务工作者在中山公园开展义诊、健康咨询等,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走进定安养老院开展免费体检……全市各单位齐心协力关怀老年人身体健康。 【数据】 29.04万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达29.04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0.51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4%。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17万,90周岁-99周岁的老年人共4788人,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103人。 4788人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9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相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94人,达到4788人,其中男性1280人,女性3508人。全市居住9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最多的区是思明区,达1770人。 108岁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最高龄老人为思明区莲前街道何厝社区108岁的何秀阿婆。我市有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03人,其中女性为男性的5.44倍。全市居住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最多的区是思明区,有47人。 37家 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37家,养老床位894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86张。 【亮点】 扩大高龄补贴范围 “十二五”期间我市进一步扩大高龄补贴标准,将我市户籍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老年节过节费从每年150元提高到500元;我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的高龄补贴从原来的200元提高到500元,且区财政发放200元-600元的高龄补贴。同时,我市六区分别制定标准向辖区内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实施老年人幸福安康险 本月起,2015年由市、区两级财政为我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的意外伤害险“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正式生效。参保期间,老年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意外伤害医疗可获保险赔偿。 扩大免费乘车受益范围 2013年10月起,我市老年人免费乘车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厦门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福建省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证可免费乘坐本市各路常规公交、农客,BRT和BRT链接线。 扶持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我市出台政策,对我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核定床位50张以上的,财政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10000元,补贴床位运营每年每张2400元,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安置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以及低保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00元-800元;对接收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床位综合险的,市财政按保费补助80%。各级财政给予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12万,每年不低于2万元运营补贴;给予每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150万元,每个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17万元。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