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慈善救助项目五年为八千病童雪中送炭 |
公益中国 gy.china.com.cn 时间: 2015-05-29 责任编辑:李想 |
千纸鹤,希望与愿望的化身 受助儿童开怀一笑 贫困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培训班 又到“六一”国际儿童节。这是最天真烂漫的节日,是所有孩子获得爱、享受爱的节日。当然,这个节日也应该属于那些特殊困难的孩子。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孩子,请别吝啬伸出你的援手;如果每个人都能关注这群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未来你的身边就会多一些心智健全的同伴。江苏省慈善总会从创会之初,最关注的人群就是他们。全省各级慈善总会也在持续努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扶,让这些孩子获得温暖和关怀。你的一次帮扶,改变的也许是一个孩子的一生——请加入慈善队伍,共同倾注关爱,让困境中的生命燃起新的希望。 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近5年—— 慈善救助为8000病童雪中送炭 儿童罹患重大疾病救治难、家庭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近年来已逐渐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江苏是全国最早建立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制度的省份。5年前的7月,江苏省慈善总会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开展“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 该项目实施近5年来,全省共有8869名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儿进入救助程序,7884名(11121人次)获得资金救助,省、市、县三级儿童大病救助基金共支出救助金1.4亿元,其中省级儿童大病基金共支出救助金8659.85万元,切实缓解了我省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儿的医疗困难,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重病患儿就医经济负担,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欢迎。 该项目还获得了“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项目”“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等多项国家级表彰,打造了江苏慈善公益新品牌。 【缘起】开启国内儿童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化进程 2009年2月16日,时任总理温家宝在天津火车站偶遇河北张家口的2岁贫困家庭白血病患儿李瑞,并将其带回北京捐款救治。这一件事开启了儿童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化进程,多位国家领导人均就建立“儿童重大疾病救助制度”作出重要批示。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在全省尽快建立统一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协调落实有关工作。 2010年7月20日,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慈善总会等关于《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2010年9月8日,经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联合下发了《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我省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工作正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开展机制。项目救助对象为江苏户籍、18周岁以下、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患有重大疾病的孤儿(含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救助病种共有4类,分别为: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 自项目实施之日起(2010年7月20日)至患儿年满18周岁期间,治疗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总费用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余下部分,按不同标准给予资助,不设上限。分别是: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低保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80%;低保边缘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其中,省级儿童大病慈善救助资金对苏北、苏中、苏南地区分别承担资助总金额的70%、50%、20%,余下部分由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承担。 【特点】首个财政支持慈善项目 已建成长效救助平台 该项目是我省首个由政府推动、财政资金支持的慈善救助项目。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是首个由中央领导发起、民政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慈善公益项目。江苏也是全国首个由政府正式出台文件、财政资金支持、形成制度安排的省份,显示了决策的担当和浓浓的民生情怀。 因此,这个项目不仅是一个慈善救助项目,更是省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级民政、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慈善总会为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制度、实施本项目做了大量工作。 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政府财政资金也首次注资慈善救助项目,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金、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照5:3:2投入,省级专项救助资金总额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出资2000万元,福彩公益金800万元,省慈善总会自筹1200万元。 项目建立了长效救助平台,更符合受助者诉求。近年来,儿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日益严重。在本项目设立前,由于救助基数大、所需资金多,各地慈善机构仅是开展一些零星的、一次性的救助,且金额不大,对患儿家庭仅是杯水车薪。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开创了长效救助新模式,对患儿2010年7月20日以后、年满18周岁之前治疗费用均可开展救助,不限救助次数、不设救助资金上限。项目开展4年来,单个患儿救助次数最多已达15次,单个患儿省级救助资金最高已达29万余元。项目长效救助的特性坚定了患儿家庭治疗的信心,给予患儿家庭的不仅是资金上的有力帮扶,更是精神上的巨大抚慰。 项目整合了各类资源,慈善资金得以实现救助效益最大化。一是整合了医疗保障资源。项目要求受助对象必须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这一规定实现了项目与国家医保政策的衔接,且职责不重叠,在用足、用好现有医保政策基础上有效发挥了慈善补充性保障的作用。二是整合了医疗救助及大病保险等资源。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制度是医疗保障的第二道防线,儿童大病救助在实施过程中扣除了这一部分,避免了重复救助,更加合理利用了有限的慈善资金。三是整合了全省慈善资金。儿童大病救助一直是各级慈善组织关注重点,但受资金所限未能全面开展。本项目实施后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救助体系,由三级慈善机构共同承担救助费用,省级资金对慈善资金较薄弱的苏北、苏中地区倾斜,有效整合了全省慈善资源,慈善资金实现救助效益最大化。 【效果】为贫困病童家庭点燃生命的希望 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涉及困难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作的惠民工程。项目建立了“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慈善总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由慈善总会具体实施该项目。 项目启动后,各级慈善总会均设立了专门的项目办公室,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已经有了固定的工作团队,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项目覆盖面广、受助患儿多、针对性强、救助标准高,为贫困病童家庭点燃生命的新希望,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新华日报 |